Bulletin
九十三年三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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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疑義得預先申請核釋
財政部於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布稅務預先核釋作業要點,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就符合該作業要點規定之交易所牽涉之稅法疑義,納稅義務人可以事先向財政部申請預先解釋。此除可建立稅法適用之一致性與確定性、減少徵納雙方之爭議、鼓勵納稅義務人自動誠實申報外,並有助於交易雙方事先規劃租稅負擔,減低風險。爰就該作業要點重點說明如下:申請要件申請稅務預先核釋,以一年之內即將採行之個別跨國交易或投資之國際租稅案件,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為限:1.投資金額不 ... More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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