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letin 搜尋 年度搜尋: - - 2025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專業領域: - - 銀行 資本市場 保險 公司投資 併購-非金融併購 併購-金融併購 稅務 勞工 醫藥生技 公平交易 不動產及營建 政府契約 數位產業、通訊傳播及個資保護 民事爭端處理 刑事案件 公法爭端處理 環境法 能源法 家族傳承規劃及家事案件 國際貿易法 專利權行使、營業秘密保護及爭端處理 專利申請及維護 專利撰寫及跨國專利保護 專利檢索、有效性及侵權鑑定 商標權 著作權行使、維護及爭端處理 商標權爭端處理 跨國商標及著作權保護 大陸案件小組 日本業務部 - - 銀行 資本市場 保險 公司投資 併購-非金融併購 併購-金融併購 稅務 勞工 醫藥生技 公平交易 不動產及營建 政府契約 數位產業、通訊傳播及個資保護 民事爭端處理 刑事案件 公法爭端處理 環境法 能源法 家族傳承規劃及家事案件 國際貿易法 專利權行使、營業秘密保護及爭端處理 專利申請及維護 專利撰寫及跨國專利保護 專利檢索、有效性及侵權鑑定 商標權 著作權行使、維護及爭端處理 商標權爭端處理 跨國商標及著作權保護 大陸案件小組 日本業務部 時間區間: ~ 關鍵字: 搜尋 清除 九十一年三月號 Bulletin 企業併購新法制 立法院於九十一年一月十五日三讀通過企業併購法,並經總統於二月六日公布施行。藉由本法之訂定,不僅除去不利於企業併購之既有法令障礙,更進而簡化政府核准程序及提供稅捐上之優惠措施,充分顯現政府為因應產業全球化發展,並提昇國內經濟所作之努力。茲簡要說明其內容如次:取代公司法部分規定1.增加董事責任、獨立專家、臨時管理人之規定公司法去年修訂已增訂董事之忠實義務。企業併購法第五條更進一步規定,公司為併購決議時,董事會應為全體股東之最大利益行之,並應 ... More 智慧財產權 行政法院依職權命參加訴訟之裁量權的限制 商標近似的認定無庸考量商標可能設色之狀況 著作權登記不能作為著作原創性的證明 法院判決前未告知論罪的法律條文即違法 律師代理刑事告訴未經當事人於告訴狀簽名的效力 十二項預錄式光碟片出口前須壓印標示來源識別碼 修正植物種苗法 國際優先權實務 加拿大專利法規修正 歐盟專利法規修正 英國設計法修正 澳洲專利法修正 申請商標註冊指定商品之分割 修正公告商標識別性審查要點 公司 公司法修正公司登記配合措施 董事會通知須以書面為之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股東同意書及願任同意書應注意事項 商業競爭 修正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案件處理原則 公平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 投資 修正商業登記法 含藥化粧品產品查驗登記 勞工 兩性工作平等法開始施行 環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管制辦法 銀行 外國銀行在台分行接受客戶要求提供其總行存款帳戶開戶資訊應注意事項 保險 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第一項比例限制認定之時點 保險業辦理財務再保險業務 證券 證券交易法引進私募制度 稅 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期間之認定 訴訟 刑事訴訟法修正 政府契約暨公共工程 政府採購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