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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專利法規修正
為因應專利合作條約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PCT) 之修正,加拿大已修正其專利法相關規定,並自二○○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依修正後規定,無論申請人是否已請求國際初步審查,其PCT國際申請案均可延展至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三十個月內進入加拿大國家階段;如申請人並未請求國際初步審查,其PCT國際申請案可延展至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三十六個月內補正進入加拿大國家階段之相關程序。然,在二○○二年四月一日前,若PCT國際申請案之加拿大國內階段案件已被視為放棄,申請人將無法享有修法後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