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letin
九十六年九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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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公布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已於民國96年7月11日公布,並將於9個月後正式施行。依該條例,五年內未曾從事營業活動或其每月營業額平均在新台幣20萬元以下之自然人,其積欠之無擔保或無優先權債務之總額未逾新台幣1200萬元者,得向法院聲請更生程序。更生程序中,除有擔保或有優先權之債權之債權人仍可進行訴追及強制執行擔保品外,一般債權人不得開始或繼續訴訟及強制執行程序,但仍可就其於更生開始前對債務人所負之債務主張抵銷。債務人如可提出或債權人會議同意及法院 ... More智慧財產權
- 類似商品或服務之認定不受商品及服務分類表之限制
- 外國法人提起專利侵權訴訟無需舉證互惠規定
- 請求專利侵權損害賠償不以專利權人實施專利為必要
- 個人網站與他人音樂網址連結之著作權爭議
- 韓國設計專利法修正
- 歐盟專利實務
- 歐洲專利局分割實務
- 公告商標審查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