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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專利局分割實務
歐洲專利局上訴委員會日前發布兩項重要判決,釐清有關專利分割實務若干問題,該等判決的主要意旨如下:
.分割案件如包括逾越其母案內容者,該分割案可經由修正方式,刪除前述新增內容。
.申請人可在分割案的審查期間內,針對前揭分割案申請再次分割。
.針對系列分割後所存續的分割案,該分割案可涵蓋由該案及所有先前案件支持的任何內容,惟,該分割案提出申請時,其內容須己揭示於各先前案件中。
基於前述判決見解,申請人可在首次提初申請案件中,涵蓋最廣的申請專利範圍,俾減少日後分割案被認定未在先前案件揭示範疇內且拒予分割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