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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專利加速審查試行作業方案簡介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提供設計專利申請案更多元而彈性之審查方式,特訂定「設計專利加速審查試行作業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受理設計專利加速實體審查之申請。依經本方案,申請人在提出正式申請並接獲智慧財產局通知初審即將進行審查後,至接獲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前之期間,若符合下列事由,則可依此作業方案提出加速審查之申請: 

一、  第三人商業實施: 

申請人應檢附第三人為商業上實施有關之證明文件(例如產品型錄、報章雜誌等),並應敘明該第三人資訊、實施行為及其起始時間。 

二、  所請設計獲得國內外著名設計獎項: 

申請人應檢附與申請人名稱相符之獎狀及所對應獲獎設計外觀之證明文件。本事由受理之設計獎項如下:

(1) 我國金點設計獎

(2) 德國 iF 獎(iF Design Award

(3) 德國紅點設計獎(Red Dot Design Award)

(4) 日本優良設計獎(Good Design Award

(5) 美國傑出工業設計獎(International Design Excellence AwardsIDEA) 

三、  新創企業之設計專利申請案 

本方案所適用之新創公司,為依我國公司法或外國法律組織登記設立未滿八年之公司;公司設立期間之計算,自該公司設立之日起至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日止,未滿八年者;前述期間之計算,如主張優先權者,以最早之優先權日為準。 申請人為外國公司者,應檢附外國公司設立日期之證明文件,並提供中譯本;該證明文件非正本者,應提供切結書;申請人為本國依法設立之公司者,則無需檢附證明文件。每一新創公司於同一年度申請加速審查,以三件為限。 

本方案免申請規費,申請人於提交加速申請後2個月內即可收到審查結果通知。本方案之試行期間自202391日起至20241231日止。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將於期滿後依試行情形再行評估是否持續實施或修改本方案。如有任何問題,請隨時與本所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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