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letter
我國新專利法將於2013年1月1日施行
| 立法院於2011年11月29日完成我國專利法修正三讀,修正條文於2011年12月21日經總統公布,並將於2013年1月1日施行。有關專利法修正主要內容,本所已於2012年1月2日發送修法快訊通知(參附件1)。為因應新法施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及其上屬機關已完成專利法施行細則之修正,並陸續進行專利審查基準、專利規費收費準則及其他相關子法之修正等作業。本所特提供相關修正重點介紹(參附件2),俾供本所客戶惠參。貴公司/單位/台端如有任何問題或需任何協助,請隨時與本所聯繫。 |
| |
| 2013年即將來臨,本所全體同仁謹藉此機會向所有客戶及友人獻上新年祝賀,並感謝大家持續對本所的支持及信賴。2012年間,一如往常,本所在國際間多項最佳法律事務所選拔活動中,因各界的肯定連續獲選為相關專業領域中的最佳事務所;而在各項社會公益活動中,本所亦積極參與相關活動,貢獻己力並落實社會責任。 |
| |
| 除了我國法律專業服務持續成長外,本所自2003年10月起陸續與「北京律盟知識產權代理公司」(律盟)及「上海律同衡律師事務所」(該所係與原上海律賢律師事務所整合)成立了「大中華法律服務平台」。基於高度專業服務品質及效益,本所及合作機構提供之大中華地區專業服務持續蒸蒸日上,並深獲客戶好評。在中國開放我國人民參加中國律師及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後,本所逐年均有多位同仁通過考試,並取得中國專業資格,此項專業資源的深入擴大,更可說明決定使用前述大中華專業服務是客戶的最佳抉擇。客戶的建議及指正是本所持續精進的最大動力,敬請不吝賜教。 |
|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