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letter
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方案修正
為考量設計專利申請人申請策略、專利布局及專利商品化時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修正原「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方案」如下:
1. 配合2023年9月1日實施之設計專利加速審查試行作業方案,除原方案所列「該申請案已受有審查意見通知或已審定」以及「該申請案已提出分割之申請」為不適用提出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之兩個項事項外,新增「該申請案已提出加速審查之申請」亦為不適用提出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之事項。
2. 放寬有主張優先權之設計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之期限,自原方案所規定之自「優先先權日」起算一年內,修正為自「申請日」後一年內。
3. 放寬有主張優先權之設計申請案申請續行實體審查之日期之期限,自原方案所規定之自「優先先權日」後一年內,修正為自「申請日」後一年內。
本次「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方案」修正自2023年9月1日生效。如有任何問題,請隨時與本所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