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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4月20日審查通過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4月20日審查通過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4月20日審查通過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依照行政院提案版本,修正草案內容及影響如下:
申請人繳納加速審查費後,商標專責機關將在2個月內進行審查,申請人即可快速取得商標註冊權。
2. 規範商標代理人的專業能力。
商標代理人應經商標專責機關舉辦的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及格,或曾從事一定期間的商標實務工作,並申請登錄及每年完成在職訓練,始得執行商標代理業務。
3. 商標註冊申請案通知補正或核駁理由者,不適用加速審查機制。
影響:
1. 商標註冊申請案審查時間有望縮短至2個月內,有利於加快商標註冊權的取得,並提升商標保護效益。
2. 商標代理人將受到更嚴格的專業能力規範,有助於提高商標代理服務品質,保障申請人的權益。
3. 加速審查機制不適用於通知補正或核駁理由的申請案,可確保審查品質及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