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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布局保護專題─Web 3.0網路新紀元之商標保護



一、前言

區塊鏈的技術造就各式虛擬貨幣與NFT的興起與交易,元宇宙的虛擬世界已成為未來趨勢,OpenAI公司開發的人工智慧聊天機器人程式「ChatGPT」,更是形成一股人工智慧的浪潮,席捲現實世界的眾多產業。在Web 3.0的革新下,區塊鏈、大數據、虛擬實境、人工智慧等技術,將重新建構一個從現實延伸到虛擬的世界,因應未來虛擬世界的種種商機,品牌就商標之保護亦將由現實世界走向虛擬世界。

二、商標布局策略:

以下分就Web 3.0網路新紀元中,人工智慧、區塊鏈與虛擬貨幣及NFT、元宇宙虛擬世界等各面向,初步解析在此Web 3.0波浪潮中商標保護所應考慮之指定商品及服務,以完善虛擬世界之商標布局:

(一)   人工智慧

人工智慧係指透過電腦程式所模擬人類智慧的技術,其本質係以軟體為基礎的演算法,或係指任何運行模式與人類思考、認知架構、神經網絡相似的系統。

過去,人工智慧曾在「機器人」之應用領域掀起過一陣熱潮,在「機器人」商品的領域中,商標保護可能涉及「工業用領域之工業用機器人」、「醫療用途之手術機器人與奈米機器人」,甚至是一般民眾能直接接觸使用並喜愛的「娛樂用機器人、教學機器人」等商品類別。

近期,席捲現實世界的「ChatGPT」,透過大數據的蒐集、學習與運算,可與人進行對話或為進一步之資料編輯,依據我國智慧財產局公開之商標申請資訊,OpenAI公司就「ChatGPT」商標所指定之商品與服務,則是同時兼顧可下載軟體商品與不可下載軟體服務。具體而言,例如「人工產生人類語音及文字用『可下載』軟體」等商品、「提供人工產生人類語音及文字用線上『不可下載』軟體」等服務。

至於人工智慧的開發機構或公司所提供之人工智慧開發服務,則必然應納入「人工智慧諮詢;人工智慧技術領域研究;電腦程式及軟體之研究、設計及開發」等服務項目。

(二)   區塊鏈與虛擬貨幣及NFT

區塊鏈是藉由密碼學與共識機制等技術建立與儲存龐大交易資料區塊串鏈的點對點網路系統,目前區塊鏈技術最大的應用是虛擬貨幣,例如比特幣;而「非同質化代幣(NFT)」亦為數位加密貨幣的一種,每個代幣可以代表一個獨特的數位資料,例如:圖片、音檔、影片、遊戲專案、社群貼文,或是任何數位形式的創意作品。透過NFT能使上述數位檔案具備所有權證明。

順應科技趨勢浪潮之發展衍生,依據最新第12版國際尼斯商品/服務分類表,區塊鏈技術與虛擬貨幣/NFT所涉及之商品及服務,在商品部份可能包含「由非同質化代幣(NFTs)驗證的可下載數位檔案;使用區塊鏈技術管理加密資產交易之可下載電腦軟體;用於接收和使用加密資產之可下載的加密金鑰」;另在服務部份可能包含「虛擬貨幣金融交易;虛擬貨幣電子移轉;加密資產電子移轉;加密資產金融交易;藉由區塊鏈技術提供電子資金轉帳」以及「利用區塊鏈技術的使用者認證服務;加密資產的挖掘/加密貨幣挖礦」等服務。

(三)   元宇宙虛擬世界

元宇宙係一個聚焦於社交連結的3D虛擬世界之網路,此虛擬環境將可以通過虛擬實境眼鏡、擴增實境眼鏡、手機、個人電腦和電子遊戲機進入人造的虛擬世界。

其中,最具有商機的,即是存在於虛擬世界中的各式虛擬商品與服務,其本質實為「可下載的軟體程式」以及,「不可下載的虛擬影像檔案或軟體」。具體而言,例如「可下載的虛擬商品軟體」等商品與「提供線上不可下載的虛擬商品圖片檔案;提供線上不可下載的虛擬商品軟體」等服務。當然營銷與娛樂方面,如「虛擬商品的零售服務」以及「提供可使用各式虛擬影像的線上遊戲娛樂服務」,亦不可或缺。

此外,依據最新第12版國際尼斯商品/服務分類表,針對元宇宙虛擬世界新增了「用於投影虛擬鍵盤的設備」、「提供線上虛擬導覽服務」以及「透過雲端運算提供虛擬電腦系統」等細項商品與服務類別。

三、小結

由於Web 3.0的各項新技術仍在開發人員的不斷研發與改良、突破中,商標所對應的指定商品與服務將隨各項新技術之研發而不停地重新定義,一般多數國家之商標申請實務皆未就商標之指定商品與服務規範一定之名稱,申請人可就各該指定之商品與服務各自定義與描述,惟為避免指定之商品與服務於定義不明確、分類有誤之情形下,導致商標申請審查過程發生延宕或障礙,甚至造成取得商標註冊後因商品/服務錯誤導致無法保護正確之商品/服務品項,仍建議商標申請前可先就指定之商品與服務品項,諮詢專業之商標代理人,以協助釐清商標所應保護之範圍,以爭取時效搶下網路新紀元之商標布局灘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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