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letter
2023年3月9日第3846次行政院院會通過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23年3月9日第3846次行政院院會通過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依據智慧財產局,本次修正商標法,將重新建構一套迅速、專業之商標救濟制度,並建立商標代理人管理機制。完成立法程序至總統公布實施,預計仍需1~3年時間。修正草案,重點如下:
1. 廢除商標異議程序
將絕對不得註冊之事由,放寬至「任何人」均得申請評定,配合申請審查階段可接受第三人意見書,以有效降低異議公眾審查機制之需求作為配套。
2. 於智慧財產局成立專責審議複審及爭議案件之獨立單位「複審及爭議審議會」
複審案或爭議案之審議,由審議人員3人或5人合議為之,並導入言詞審議、預備程序,且於審議程序中適度公開心證及審議終結通知等作法,使審議程序更為嚴謹。
3. 對審議決定不服,應逕提訴訟,免除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程序。
4. 創設「複審訴訟」及「爭議訴訟」之特殊訴訟
對於專責機關爭議案所為審議決定有不服,應以他造當事人為被告,提起「爭議訴訟」,由現行行政訴訟改採準用民事訴訟程序;對於複審案審議決定有不服,提起「複審訴訟」,由現行行政訴訟改採準用民事訴訟程序。終審法院由最高行政法院改為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