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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加州通過減塑新法



美國加州於2022年6月通過「塑膠污染防制及包裝生產者責任法」(Plastic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Packaging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Act),該部法案又稱為「參議院第54號法案」(Senate Bill 54),此新法被認為是近期對於塑膠包裝材料減量及回收影響最為深遠的法規之一,為美國及國際間所密切關注。
 
以下簡介新法的規範對象、產品及具體要求等主要內容:
 
一、          規範對象
 
•  該部新法將適用於所有在加州銷售使用「覆蓋材料」產品的生產者、批發商及零售商等,且規範對象不限於企業總部或工廠所在地位於美國加州的公司。
 
二、          規範產品
 
• 新法規範銷售至加州的「覆蓋材料」(covered material),均必須符合一定的減量及回收要求。
 
• 「覆蓋材料」包括兩大類型:
 
1.        「單次使用包裝」(single-use packaging):係指在包裝被拆開或內容物被使用之後,通常會被回收或棄置,而不再為生產者重新填充或使用的包裝。
 
2.        「塑膠單次使用餐飲器具」 (plastic single-use food service ware):有塑膠塗層的托盤、紙盤、紙碗、杯子、杯蓋、吸管、用於包裝食物的包裝袋或包裝紙等。
 
• 上述「覆蓋材料」不包括部份包裝產品,例如用於藥品、醫療產品、嬰幼兒配方產品等,或其他由特別法所規範的包裝材料。
 
三、          具體要求
 
• 自2032年1月1日起,銷售至加州的產品所使用的「覆蓋材料」數量必須減少25%。
 
• 「覆蓋材料」的回收率亦須逐年增加,並於指定日期前達到以下比率:
1.        自2028年1月1日起:回收率應達到30%或以上。
2.        自2030年1月1日起:回收率應達到40%或以上。
3.        自2032年1月1日起:回收率應達到65%或以上。
 
• 除非符合嚴格的回收標準,否則禁止使用含有聚苯乙烯的餐飲器具。
 
• 新法對於「覆蓋材料」相關業者課予相當嚴格的責任,如不遵守相關要求,可能被處以最高每日美金5萬元的罰款。
 
• 新法並要求在2024年1月1日以前,上述「覆蓋材料」的生產者原則上應加入「生產者責任組織」(producer responsibility organization,簡稱為「PRO」),否則將被禁止在加州銷售、進口或經銷「覆蓋材料」。「生產者責任組織」會向生產者收取稅款費用,設立「加州塑膠污染緩解基金」(California Plastic Pollution Mitigation Fund),以彙總每年美金5億元的資金,用以緩解塑膠材料對於環境的污染狀況。
 
由於加州為我國企業重要的產品銷售地,且目前市面上產品包裝亦多使用塑膠包裝材料,該部新法對於相關產業影響重大,我國企業宜審慎評估及因應。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本所聯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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