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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商品審查大幅鬆綁
財政部為因應金融自由化的趨勢,於日前修正人身保險商品審查要點及財產保險商品審查要點,並於今年一月一日正式公布實施。
人身保險方面,依過去之規定,所有的壽險商品均須經過核備或核准後,才能出單銷售;修訂後之審查要點則於現有的核備及核准制之外,再增列無須經事先審查即可出單銷售的備查制,以加速壽險商品的審查速度,俾利推出新種商品。
可採取備查制的人身保險商品,包括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所設計之生存險及死亡險、傷害險,以及相關組合險種,業者得逕行簽單銷售,但應於簽單後十五日內檢附相關資料送財政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