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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條約即將生效
世界智慧財產組織 (WIPO) 於二○○○年五月十一日至六月二日在日內瓦召開之外交會議中,通過採行專利法條約(Patent Law Treaty, PLT),俾統一各國專利局之專利申請程序及避免不必要之重覆申請工作。前述條約針對專利申請案申請日之取得、電子申請、專利申請人之代表性、期限延展之條件、及權利之恢復等均設有相關規定,一旦經十個WIPO成員國批准後,將立即生效。
根據WIPO成員於前述外交會議中所達成之協議,各國專利局得於五年內 (即於二○○五年六月二日前) 開始要求專利申請人以電子申請方式提出專利申請。然而,針對生物技術與電腦程式等特定專利申請案,WIPO成員已同意各國專利局得立即開始要求以電子方式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