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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司落實精算師政策
財政部保險司於今年五月表示,其曾於八十七年六月間要求產險公司分三階段培育精算師,產險公司應確實執行此政策,而至九十年七月起未經助理精算師簽署保單,財政部將不予受理。
至於在九十年六月底前未聘用精算師之產險公司,財政部同意可暫時指定具潛力之精算人員簽署保單,但應以加薪或其他方式積極鼓勵該等人員,在九十年六月底前至少取得助理精算人員之資格。
根據財政部保險司統計,至今年三月底共有十五家產險公司依規定指定三十二名具潛力的精算人員,暫行簽署工作。
九十年七月起產險業送審保單至少需由助理精算人員簽署,否則財政部不予受理,而自九十三年七月起則一律由精算師簽署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