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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將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勞動部針對值日夜班,訂有「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但是因為「值日夜班」與「加班」容易混淆,在各方要求檢討下,勞動部在2019311日修改「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增訂懷孕哺乳婦女不可值夜班、值班必須支付的津貼標準兩大規定,以保障工作者權益。但勞動部考量勞工即使值日(夜)班時段仍難脫免雇主的指揮監督,值日(夜)班未來仍應回歸適用勞動基準法中加班之規定,為避免立即廢止前述注意事項將對事業單位經營人力上的衝擊過大,勞動部在2019年修改注意事項時,同時宣佈該注意事項將於202211日起停止適用。

在前述注意事項停止適用後,未來雇主如要求勞工值日(夜)班,應依勞動基準法計入工時並給付加班費,並受一天不得工作超過12小時,每個月加班時數原則不得超過46小時之限制。

因前述注意事項即將停止適用,特別提醒各企業應注意公司是否有相關值日夜班之狀況,若有應配合調整相關規定。若您有任何疑問,請隨時與本所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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