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知 >> Newsletter

Newsletter

搜尋

  • 年度搜尋:
  • 專業領域:
  • 時間區間:
    ~
  • 關鍵字:

巴西專利實務


徐瑞如

巴西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頒布第2014-1號臨時規則 (Provisional Rulings),並自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依前述臨時規則規定,在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五日以前針對醫藥品、農產品、化學品或食品發明所提出之專利申請,應不予專利保護。

該臨時條款另規定:在取得專利局核准醫藥品或其製法專利前,該等專利應先經國家衛生管理局(National Sanitary Supervision Agency) 之許可,始可實施。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