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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合併審核原則近日公布
證期會已經擬具證券商合併審核原則,將於近日內發佈實施,鼓勵券商的合併。證期會指出,為避免業者藉由合併訊息影響股價,審核原則將重視合併過程的保密,以免觸犯證交法的內線交易罪。
證期會指出,券商要從事合併前,必須注意十五項流程,分別是併購策略的擬定,標的公司的尋覓,風險的評估,價格的確定,董事會的決議通過,向有關機構申報及公告,合併契約的簽署,股東會的特別決議通過,向債權人通知及公告,股東會或創立會的召集,辦理合併的登記,財務預測的公開,所得稅的結算申報,結合許可的申請,購併後公司的整合。
在這十五項應辦流程中,證期會認為有三項事情是券商要特別注意的,即公司的董事不得有違背對公司的受任人義務,對合併案有異議的股東得行使股份收買請求權,及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超過新台幣五十億元時始得依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