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letter
僑外投資負面表列—禁止及限制僑外人投資業別項目之修正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七月二十一日通過修正僑外投資負面表列—禁止及限制僑外人投資業別項目,其修正重點如下:
有線廣播電視業及衛星廣播電視業,由原禁止投資類改列為限制投資類。
小客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船務代理業、船舶運承攬業及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等六項運輸業由原限制投資類中刪除,開放外人直接或間接投資,但汽車貨運業中之個人經營小貨運業,基於政策考量,列為禁止投資類。
空廚業增列為限制投資類。
化學製品製造業中之硬脂酸鎘工業以及出版業自原限制投資類中刪除。
氣體燃料供應業,仍維持限制投資業,惟改限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營業區,經營以導管供應氣體燃料之公用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