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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專利實務及費用變更



歐洲專利局(EPO)日前宣布相關申請實務之變動以及規費調漲,將分別自2008年4月1日和2009年4月1日起施行。前述將於2008年施行之變動包括:提高申請案基本申請專利範圍項數規定並調漲超項申請費數額,基本申請專利範圍項數將由原訂的10項提高為15項,申請案中超過15項申請專利範圍時,各項超項費用由原訂的歐元45調漲至歐元200。2009年施行的變動則包括:將現行「最多繳交7個國家之各別國家指定費用」改為「涵蓋6個或更多國家之單一指定費用」,如申請保護國家包括至少6個國家者,其指定費用將較過去應繳納指定費用微降。針對超過50項申請專利範圍之申請案,每項超項費用為歐元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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