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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光二極體龍頭大廠於新式樣專利侵害訴訟中勝訴
全球發光二極體(LED)產業舉足輕重之龍頭大廠日商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於對台灣LED模組大廠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一件專利訴訟中,日前獲得台灣板橋地方法院勝訴判決,億光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應連帶給付日亞新台幣8000萬元之損害賠償,法院並駁回億光公司對日亞所提出之反訴。
法院指出,於判斷待鑑定物品是否落入新式樣專利範圍時,鑑定人員應模擬市場消費型態,以該新式樣物品所屬領域中具有普通知識及認知能力的消費者為主體,依其選購商品之觀點,判斷新式樣專利物品與待鑑定物品是否相同或近似。以本件LED產品而言,所謂之普通消費者,應指行動電話製造廠商之採購人員,而非日常生活用品之一般消費者。而億光遭控侵權之三件LED產品,其與日亞新式樣專利具有視覺訴求且肉眼能辨識之新穎特徵部分實質相同,而兩者間細微之差異或肉眼難以辨識、或屬習知設計抑或僅為習知設計之簡易改變,故不影響系爭產品與日亞新式樣專利間構成近似之事實,法院因此判斷系爭產品已落入日亞新式樣專利權範圍。
該判決除對國內少見之新式樣專利侵害訴訟提供指標性之準則外,因其對國內廠商課以高額之賠償責任,亦將使國內高科技產業於開發產品時更為謹慎,促使產業投入更多資源改善研發環境及擬定產品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