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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資自7月1日起將調高
行政院院會通過,基本工資自96年7月1日起月薪自15,840元調整為17,280元,時薪自66元調整為95元。此次調整除反映基本工資調升部分外,尚考量「折入例假日工資」因素,經過如此調整,將使履行相同法定工時的勞工,不論以月薪或時薪計酬,均能獲得平等的待遇,不會出現同工不同酬的情形。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減緩基本工資調整對企業所帶來的衝擊,並保障勞工就業權利,擴大基本工資提升的正向效果,將秉持「僱用安定」及「促進就業」的精神,並提出下列五大配套措施,與基本工資調整同步上路:
.時薪勞工僱用安定
僱用50人以下特定行業之中小企業,雇主已僱用在職勞工,其每週工作時數未滿32小時者,每人每小時補貼雇主10元,試辦1年。此一措施目的在於,減緩對於中小企業的成本衝擊,俾使資金週轉能力較為有限的中小企業,得以順利因應變革,同時也維持企業主雇用意願,保障就業機會。
.弱勢勞工僱用獎助
僱用全時或部分工時弱勢勞工連續達3個月以上者,每人每月發給雇主5,000元或每人每小時10元,最長不超過12個月。此一措施之目標在鼓勵企業主進用弱勢勞工,促進其就業。
.失業勞工就業服務
主動利用勞保退保資料,發掘失業之邊際勞工,積極辦理就業服務、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等,以全面建構失業勞工之社會安全網絡,提高再就業比率。
.調整外勞膳宿費用
外勞膳宿費用目前以4,000元為上限,實務上約扣抵2,300至2,500元,未來基本工資調整後,此部分可由勞資雙方適度調整並以每月5,000元為參考上限。目前4,000元之上限,已逾五年未進行調整,此措施可擴大勞雇間協議空間,同時合理反應物價之成長。
.補助企業員工職業訓練
為進一步提昇企業員工職能,勞委會將擴大補助訓練經費,最高補助額可達80%。
另外,勞委會亦修正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未來勞退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與健保投保薪資等級表亦將一併比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