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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修正草案出爐
智慧財產局甫提出商標法修正草案,其條文變動幅度高達1/2。
該草案係參酌去年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通過的新加坡商標法條約,繼民國92年修法接受「單一顏色商標」、「立體商標」及「聲音商標」非傳統性商標之註冊保護後,再次將非傳統性商標保護範圍,擴大至將「氣味商標」及「動態商標」。
另外,智慧局亦增訂商標權人提起爭議程序時,必須檢附商標使用證據的規定,如果商標已註冊滿3年,商標權人還無法提出使用證據,就不能據以撤銷他人已註冊的商標。因此商標使用證據在商標爭議案中,將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本刊會持續追蹤報導草案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