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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局專利案面詢作業要點修正
經濟部於2006年11月24日公告修正「專利案面詢作業要點」,首度開放以視訊方式進行面詢。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審查人員因故不克參加面詢時,除由其他與專利審查有關人員代為面詢外,亦得以視訊方式為之。
面詢應於智慧局辦公處所或各地服務處所為之,必要時得使用該局及各地服務處所設置之視訊設備為之。
以視訊方式進行面詢時,因未於相同地點進行面詢,無法於同一份面詢紀錄正本上簽名或蓋章,故,智慧局人員應當場宣讀面詢事項及詢答重點,經該局及各地服務處所出席人員確認之方式為之。
以視訊方式進行面詢時,如有視訊中斷或其他與視訊設備相關之事由,致當日無法續行面詢時,智慧局得另行指定面詢期日及地點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