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知 >> Newsletter

Newsletter

搜尋

  • 年度搜尋:
  • 專業領域:
  • 時間區間:
    ~
  • 關鍵字:

德國專利法修正



德國專利法業經修正,並於2006年7月1日施行。主要修正內容如下:

依舊法規定,異議程序一審決定之管轄法院為德國聯邦專利法院。依修正後規定,德國專利暨商標局對異議程序一審決定具管轄權。當事人針對德國專利暨商標局所作決定不服者,可向德國聯邦專利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於異議程序中可申請口頭審理,依新法規定,德國專利暨商標局必須受理此項申請,且於其核發之受理通知書中敘明口頭審理所涵蓋的主題。

為避免法律的不確定性及避免濫用法律,新法已刪除「核准後專利可申請分割」之規定。

依新法規定,異議程序之當事人可於特定情況下申請加速審理,並改由聯邦專利法院針對該異議程序作出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