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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將開放外資以非避險目的從事我國期貨交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注意到僑外資投資我國證券市場金額日漸增加,但因相關法令限制外資僅得從事避險性期貨交易,因此外資在我國期貨市場之參與程度頗受限制。為積極吸引外資從事我國期貨交易,金管會正考慮開放外資得為非避險目的從事我國期貨交易,並推出美元計價期貨商品暨綜合帳戶,以帶動我國期貨市場之國際化。

為此,證期局已擬定「華僑及外國人從事期貨交易應行注意事項草案」,並公布以徵詢公眾意見。其重點如下:

。華僑及外國人身分之定義及從事國內期貨交易之範圍。
。委託稅捐代理人或代表人申報及繳納稅捐之要求。
。從事國內期貨交易之代理人或代表人之資格條件。
。匯入資金之運用、得結售為新臺幣之情形、持有新臺幣資金限額及其用途。
。華僑及外國人應指定保管機構辦理結算交割手續及應行申報資料之要求。
。開戶程序及綜合帳戶之開戶資格。
。部位限制及放寬及相關資料之申報義務。

此外,為了因應前述開放外資從事期貨交易,證期局亦擬配合修正「期貨商管理規則」及「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目前修正草案已公布以徵詢公眾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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