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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專利實務


徐瑞如

日本專利局日前修正其審查基準。依新規定,可准予修正之事項係指依申請當日提交說明書中明顯可知之事項。據此,針對申請專利範圍修正的基礎不再僅限於原說明書中所具體揭示者,而係包括從說明書揭示內容可理解之內容。前述規定適用於二○○三年十月二十二日起提出申請之專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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