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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授權辦理公司登記業務
依目前公司登記業務,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公司之公司登記業務及管理業務由經濟部商業司等辦理。實收資本額未達新台幣一億元之公司,則分由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等辦理。
經濟部為因應公司規模大型化、及該部組織再造、並簡政便民,提高行政效率,自九十二年六月一日起將原由該部商業司辦理之實收資本額新台幣一億元至未達五億元之公司登記業務及管理業務擴大授權由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公司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