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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通過發明專利除罪化



立法院於十月四日三讀通過專利法部分修正案,刪除發明專利侵權之刑事制裁。未來侵犯發明專利之侵權人,不必面臨刑事訴追。目前在訴追中之案件,也將受不起訴之處分。但為彌補除罪化後對發明專利權人的保障,民事損害賠償的上限,從現行損害賠償額二倍,提高為三倍。

專利法修正案列名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待審法案之首,因此立法院於此會期迅速完成審查。但修正案對新型專利及新式樣專利侵權人,仍維持過去刑事制裁相關規定,立法院單就更值得保護之發明專利侵害予以除罪化,實際上已造成法益保護輕重失衡。可預見地,發明專利侵權除罪化,也將促使新型專利及新式樣專利侵害維持刑罰制裁之規定受到質疑,使得專利法之全面除罪化時代來臨。未來專利訴訟之主要重心將是民事訴訟,而民事證據保全程序將成為專利權人賴以蒐證之重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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