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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擬放寬外人投資不動產限制
依土地法第三章之規定,不論外國自然人或法人欲在我國取得土地所有權者,均受到極大之限制。然而近年來因國際經濟環境丕變,國內投資景氣又持續低迷,為因應此一大環境之變遷,內政部正研擬修正土地法相關條文,放寬對外國人取得我國境內土地之限制,以鼓勵外人投資,並同時為我國即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做好準備。
將來土地法對外國人取得土地之限制,在平等互惠原則下,除保留現行土地法第十七條規定中關於特殊用途之土地不得移轉外國人外,其餘將有限度地開放外國人進行投資、開發並進而取得土地,其修正之意旨在於藉此提振國內經濟與各項建設,並兼顧環境品質之改善。
將來修法後,凡外國人欲在國內取得土地所有權者,除必須符合規定之要件外,尚須報請中央地政機關核准,至於前項申請所應具備之文件及申請程序,則另由中央地政機關研究訂定相關許可辦法規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