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知 >> Newsletter

Newsletter

搜尋

  • 年度搜尋:
  • 專業領域:
  • 時間區間:
    ~
  • 關鍵字:

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制



近來網域名稱紛爭不斷,現有之行政及司法救濟途徑缺乏效率,無法迅速有效地解決紛爭。主管網域名稱登記的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參酌統一網域名稱紛爭解決政策(Uniform Domain Name Dispute Policy; UDRP)及其規則,制定網域名稱爭議處理辦法及其實施要點,於召開二次公聽會廣泛聽取各界意見後,已於今年四月七日正式生效實施。

依該爭議處理辦法及其實施要點,對已經註冊的網域名稱有爭議的申訴人,皆得在符合一定要件下向TWNIC所認可的爭議處理機構(目前僅台北律師公會及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受認可),提出申訴。在申訴人與註冊人雙方參與下,由雙方當事人與爭議處理機構所選定的專家小組,就雙方當事人所提出的申訴與答辯內容,做出決定,以解決雙方爭執。

網域名稱爭議處理的申訴人,在符合下列要件下得向爭議處理機構提出申訴:

  • 網域名稱與申訴人之商標、標章、姓名、事業名稱或其他標識相同或近似而產生混淆者。

  • 註冊人就其網域名稱無權利或正當利益。

  • 註冊人惡意註冊或使用網域名稱。


  • TWNIC接獲爭議處理機構所送達的取消或移轉網域名稱決定後,於送達之日起十二日內,如果註冊人未依實施要點之規定提出訴訟證明文件時,TWNIC必須執行專家小組的決定,取消或移轉該網域名稱。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