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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申報新制度



公平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公平會」)本年度(2021年)陸續進行若干結合相關規範之改革,目的在於提升結合審查效能及決策品質。為此,公平會於2021818日頒布實施「公平交易委員會提供事業結合申報前諮詢服務作業要點」(以下簡稱「諮詢要點」),提供事業結合申報前諮詢服務。茲簡介重要內容如下:

n   諮詢適用對象:參與結合事業,並允許檢具委任書後委由代理人進行諮詢。

n   諮詢服務內容:包括協助釐清是否符合結合之定義、是否達到申報門檻、應提出申報之主體、事業結合申報相關文件、結合案件之適用程序等。

n   諮詢服務使用方式:以書面或透過公平會服務信箱之方式,詳述欲諮詢之具體內容。該等內容應包括參與結合事業之名稱、商品或服務、交易架構、可能受影響之市場、預計提出申報之日期、結合相關文件等資訊。前開資料之完整性將有助於提升諮詢服務效率。

n   諮詢服務使用時程及例外情況:為確保公平會因應個案能充分準備以提供諮詢服務,參與結合事業至少應於預計提出申報日之十個工作日前提出諮詢需求。如複雜性較高之結合案件,宜更早提出,俾利提升諮詢服務之有效性。另方面,若參與結合事業於提出諮詢需求後十個工作日內向公平會申報結合,則公平會得逕依結合申報程序辦理,不續行諮詢服務。

n   諮詢服務進行方式:除書面審理外,公平會得安排諮詢會議,且該諮詢會議亦得以遠距方式進行。

n   諮詢服務使用次數:考量公平會案件處理時效與行政資源效率,參與結合事業就同一結合申報案件使用諮詢服務之次數,原則以一次為限。

n   保密義務:考量到交易案的機密性,諮詢要點明定參與諮詢服務相關人員對於參與結合事業諮詢之內容及提供之資料,應予以保密。

值得注意的是,依據諮詢要點,公平會透過諮詢服務所提供之意見及建議僅具參考性質,如嗣後參與結合事業提出申報,其並不拘束公平會對於結合申報案件之審查決定。本諮詢要點實施後,公平會實務上將如何操作,以及對於預先釐清結合申報相關爭議的效益,值得持續關注。

另,公平會於2021824日公告修正「事業結合申報須知」(以下簡稱「修正須知」),並同步修正事業結合申報書(以下簡稱「修正版申報書」)。該修正須知暨修正版申報書已於2021101日生效。茲簡介本次修正重要內容如下:

n   修正須知:過去提出申報方式以紙本送件為限,本次修法則新增得以電子檔方式送件。亦即,申報事業得利用公平會「結合申報及聯合行為申請線上填報系統」提出申報,惟若公平會認有查驗必要時,仍得要求申報事業提出書面資料。此外,考量到公平會結合審查期間係以工作日計算,故修正須知明定若申報事業係於非工作日以電子檔提出申報,則公平會之收文日期為電子檔案進入公平會系統後次一工作日。

n   修正版申報書:本次修正多數係文字及標題編號調整,會實際影響申報事業準備申報資料的修正項目主要在申報書附表,包括-

(1).   刪除現行附表二與參與結合事業併計銷售金額之事業的銷售金額資料表。

(2).   結合有關商品或服務產銷數據資料由填列前五大(一般作業程序)或前三大(簡化作業程序)主要商品或服務的資料,減少至前三大及前兩大主要商品或服務的資料。惟與結合相關之商品或服務,不論占比例多寡,仍需一律列出。

(3). 關於現行附表四水平競爭市場結構資料,修法後適用一般作業程序之申報事業除需提供前五大競爭事業資料外,並建議一併提供排名第六大至第十大競爭事業之名稱(無需提供銷售金額或市占率)供公平會參考。

若您有任何疑問,請隨時與本所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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