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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日本組--法務專員(日文-化學化工類)
學    歷 大學以上,化學化工相關系所畢
外    語 日文優、英文可
工作經驗 具專利實務經驗者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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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部--律師/法務專員
學    歷 大學以上,財經法律相關系所畢
外    語 英文優
專業需求 具國外法律學位及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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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所--法務專員(專利工程師-電子半導體製程)
學    歷 碩士以上,電子電機相關系所畢
外    語 英文讀寫佳
工作經驗 二年以上研發經驗
工作地點 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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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部--秘書
學    歷 大學以上畢
外    語 英文優
工作經驗 具秘書經驗1-2年以上
專業需求 電腦操作熟練,細心,可配合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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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工程師(財會專案)
學    歷 大學以上畢
工作經驗 具3年以上工作經驗
工作內容 新財會系統專案建置、需求分析、設計與開發工作
專業需求 1.熟悉財務會計管理相關領域知識
2.具財會系統及中/大型應用系統專案需求分析、架構設計等相關經驗
3.具ASP.NET具Web-Based Application程式開發經驗2-3年以上
4.具MS SQL資料庫設計與SQL程式開發經驗2-3年以上
其    他 1.具團隊合作經驗,有責任感
2.具備良好溝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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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工程師(財會系統)
學    歷 大學以上畢
工作經驗 具3年以上工作經驗
工作內容 現有財會相關應用系統開發維護工作
專業需求 1.具Delphi 5.0程式開發經驗2-3年以上
2.具MS SQL資料庫設計與SQL程式開發經驗2-3年以上
3.熟悉ASP.NET具Web-Based Application程式開發經驗
4.具中/大型應用系統專案管理、建置規畫、架構設計等相關經驗者佳
其    他 1.具團隊合作經驗,有責任感
2.具備良好溝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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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律法務事務所聘用人員之遴選,以其所受學歷、經歷及品德為錄用考慮標準並依本所各部門之需求,採用登報、網路或人才仲介等管道覓才。應徵者履歷資料經彙整後,由本所電話聯絡安排筆試及面 試,但應徵者若具二年以上相關工作實務經驗或具國內外律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高考以上)資格或具國內外相關學科碩士以上學位者,得視各部門要求免專業筆試;若應徵者具英語系國家之律師或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或在英語系國家取得相關學科碩士以上學位者,得免語文筆試。應徵者錄取後,需通過四個月之試用期,必要時得延長試用一至二個月。

 

本所每年於特定期間進行學習律師統一甄試,歡迎經律師高考及格者申請來所實習 ,申請人履歷資料經彙整後,由本所聯絡安排筆試及面試。 錄取後,以約聘方式聘用,約聘期間為五個月(不含接受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律師職前基礎訓練之期間), 並由本所指定指導律師負責指導。學習律師經核定訓練合格者,由指導律師為合格之評定,並將其成績逕送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本所正式員工另有招募程序,學習律師期滿後,並不轉任為正式員工;惟學習期間表現優良,且本所有人力需求者,本所得依規定另行正式聘用。

!  請注意
(1) 若您對徵才有意願者,請下載(履歷表)填寫完後,E-MAIL至理律法律事務所人事組
(2) 若您有特殊的履歷資料(如日文..等),請另行附件E-MAIL至理律法律事務所人事組
 
專利日本組--法務專員(日文-化學化工類)
金融部--律師/法務專員
新竹所--法務專員(專利工程師-電子半導體製程)
金融部--秘書
資訊工程師(財會專案)
資訊工程師(財會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