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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於職場擴散,勞動部職安署於1月30日訂定並公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其摘要如下:
 
雇主部分:
  1. 建立對勞工之體溫量測及篩檢措施,強化職場感染預防及勞工自我防護之教育訓練,加強工作場所各區域之清潔及保持通風,有感染之虞者應強化地板、牆壁、器具及物品等之消毒。
  2. 置備適當及足夠之口罩,不得禁止勞工戴用;尤其第一線工作人員如有感染之虞時,雇主應提供個人專用口罩並使其確實戴用。
  3. 以勞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如非必要,應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
  4. 如有近期曾從疫區出差或旅遊返回職場之勞工,應密切留意其個人健康狀況,採取必要之追蹤及管理措施。
 
勞工部分:
  1. 勞工應做好自主管理,使用肥皂勤洗手、避免前往疫區旅遊。若出現發燒、咳嗽等身體不適,請速就醫,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史及接觸史,並主動告知雇主。
  2. 如為交通站場、運輸工具、商場、百貨公司等第一線服務人員,宜配戴口罩。
  3. 勞工如有對勞動場所之安全衛生防護相關規定及勞工權益保障之相關疑慮,可透過手機或市話直接撥打免付費專線尋求協助。主管機關強調,若雇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令暨本指引辦理者,可依法處新臺幣萬元以上萬元以下罰鍰。因此雇主需採取相關措施,以確保勞工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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