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知 >> Newsletter

Newsletter

搜尋

  • 年度搜尋:
  • 專業領域:
  • 時間區間:
    ~
  • 關鍵字:

特別代理人



依照民法第1086條之規定,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父母之行為與未成年子女之利益相反,依法不得代理時,法院得依父母、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為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實務上常見之情形,係配偶過世,於分割遺產時,生存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共同訂立遺產分割協議書時,應依民法第1086條之規定,向法院聲請為未成年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由特別代理人代理未成年子女訂立遺產分割協議書。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