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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部分條文修正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於2014年12月30日以金管保壽字第10302552881號令發布修正「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擇要列示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配合保險公司目前之實務作業,及為使條文內容更臻明確,調整保險業得委外之作業範圍及項目之文字內容。
二、修正本國保險業將自然人保戶相關資訊系統之資料登錄、處理、輸出等事項委託至境外辦理所須具備之資格條件,及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應檢具之書件內容,並增訂跨境委外風險管理機制。